禁止老師言語侮辱 教部將明訂體罰定義
更新日期:2007/02/01 06:30 記者:記者薛荷玉/台北報導
雅虎奇摩
「你怎麼這麼笨?」、「你是豬嗎?」這類用語都將算是「體罰」。教育部昨天指出,去年底立法禁止體罰後,不只是打學生、蛙跳也被禁止,也不得再對學生心理傷害,違反的教師可能被處警告、申誡不等的處分。
訓委會專門委員傅木龍昨天指出,對學生言語侮辱、傷害學生人格權也算是體罰,「老師會用笨、豬來說其他的成人嗎?小孩也是人,對成人不能說的,對小孩也不能說。」
傅木龍說,未來如果毆打學生成傷的,將依民法、刑法課刑;打手心這類無法驗傷的身體傷害,或言語上的侮辱,教育部將訂出一套「學校教師成績考核辦法」,明訂各種傷害應予申誡、警告、小過、大過不等的處分。
教育部三月起開始零體罰的種子教師、督學培訓,六月底前訂出明確體罰定義,並與全教會協商完成、訂出學生偏差行為及對應的適當管教方式表。這段期間內,校園內如發生體罰情事,可撥教育部專線(○二)三三四三八七○七檢舉。
有國小老師聽到教育部體罰的新定義,不禁反問「如果說學生像三隻小豬中的老大一樣懶惰,算體罰?杜正勝說的總沒錯吧?教育部也管得太細了吧?」
但也有台北市的國小老師說,「現在家長盯得很緊,老師根本不敢罵學生,講學生最重的話,大概是『我真不知道你的腦袋裡在想什麼?』」
教育基本法修正案在去年十二月底完成立法,使我國成為全球第一百零九個禁止體罰的國家;教育部目前正和全教會協商,要訂出一套體罰的定義,截至目前的共識是,除了由教師施加的毆打、鞭打、打耳光、打手心、打屁股屬體罰,教師命學生做交互蹲跳、蛙跳也算體罰。
那罰站行不行、打掃教室行不行?教育部訓委會常委柯慧貞說,基本上不建議老師採取罰站等處罰手段,若真發生,還必須視罰站的情況是否經民主程序、比例原則、符合教育目的性等原則,認定是否違法。
學生不能打也不能罵,擔心老師氣出病來,教育部決定設「老師的張老師」—教師諮商輔導專線,提供老師心理上的關懷與支持。
全教會副理事長楊秀碧指出,教育部應儘快把「可以」與「不可以」的管教方式明確列表,中間的模糊地帶再以是否符合教育目的性等原則來規範,以免教師無所適從。
老師的張老師......
張老師不是給青少年在用的嗎......
搞到現在變成老師要去找張老師
當然啦!零體罰用意是好的
只是喔,責備也不能太過嚴厲
其用意應該是在於避免人身攻擊
這相信都可以理解
只不過一想起以前被罵被打的日子
就會覺得有點小怪
以前最慘大概就是被夯頭吧(小學)
夯完還要我繼續教同學學生字......
我那時知道時麼叫「含淚挑恰恰」,不是,是含淚教生字
罵是還好,因為可以打哪還需要罵啊XD
我以前有同學讓老師把木板子打到斷掉
他居然眉也沒皺一下,我只能說他是欠打XD(國中嘛)
打不斷的就是那個熱融膠的棒子
打完還有後勁......黑澀會的小貝貝說現在還有老師在用
可說是最終兵器啊......
好像扯遠了。
只其實覺得「現在的老師」跟「以前的學生」很可憐
「以前的老師」跟「現在的學生」很幸運
看出端倪的話就可知道,「現在的老師」跟「以前的學生」是同一世代的
也就是說,那批人先被「以前的老師」體罰,然後現在當老師了不能體罰
就像是你被人家扁左臉不能還手,右臉還是要被人家扁
所以說為啥要有老師的張老師,當老師會不會太悶啦......
當然教育是百年大計啦,學生本來每個世代都不一樣
自然不會以古早的方式來對待,這也是應該的,任何事情都有過渡期
而且老師家長學生的地位已經有明顯的更動了
以前是老師最大家長居次學生最後
現在是學生最大家長居次老師墊底
老師擁有的生殺權力一點一滴都被剝奪掉
只剩下教職基本的工作能力,到底是無法在多所作為了
面對這樣的情形,老師唯一能做的只有溝通、溝通、再溝通
國中小學絕對是如此,高中大學是還好
不知道是學生比較會想,還是因為怕被老師當
我應該是因為怕被當吧XD
不過我有聽到以前同學說高中的老師現在因為打學生被告
挖勒怕怕啊......我以前沒被那個老師打啦,只是他以前還蠻容易爆怒的
唉唉,真是......
扯太遠了,總之
老師現在就是要改變與學生相處的模式
在我看來以前扁我們的那些老師應該不知道跑哪去了吧!
在這種教育政策下怎麼可能活的下去
不打人他們會手癢吧......
只是教育改到現在,為啥我總是只聽到罵聲啊?
感覺以前那樣就很好用,越改是越怪了......未來的主人翁要加油啊...
- Feb 01 Thu 2007 10:54
你是豬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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